| 您所在的位置:
>>
>>
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
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4】21号文批准建设,衡发改招【2015】44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船山路69号)。
1.3建设规模及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61250平方米,新建内科楼一栋,拟开设病床800张,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工程、供电工程、特殊医疗功能用房设计、垃圾处理工程、路面硬化、绿化及地下水电管网工程。
1.4工程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约26235万元,以具体方案投资估算为准。
1.5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1.6设计周期: 100日历天 (1)方案设计深化阶段: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 方案审定后20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审批后50 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 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7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8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筑方案要求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简称境外,下同)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简称境内,下同)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外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投标人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须承担过3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医疗建筑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3要求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本人主持过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医疗建筑设计;境内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学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境外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资格。
2.4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与牵头单位具备同等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5中标人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范围内的设计公司或机构的,必须有项目组成员常驻湖南省衡阳市,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境内企业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境外企业须提供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职称证书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现场踏勘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衡阳市住建局南院2楼214房进行投标报名,在证照核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⑤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境外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⑥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上述①-⑥证照和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单独提供。
5.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技术资料费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会和现场答疑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招标人对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补偿2万元,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补偿2万元,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建议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取,不计取附加调整系数,优惠率上限值为70%,投标单位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各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开户银行: 工行衡阳附一支行 帐 号: 1905023509000000396 8.3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7: 00以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楼项目设计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734-8279411 招标代理: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长丰大道33号科技局3楼 联 系 人: 禹先生 汪女士 电 话: 0734-8212398 18607344147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