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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华侨医院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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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华侨医院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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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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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普宁华侨医院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采购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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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关于普宁华侨医院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息广东省政府采购网2015-04-30 08:34: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GDHS15JYHG04055采购品目: 医疗设备 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郑少忠项目经办人: 陈丽双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华侨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HS15JYHG04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华侨医院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医用气源系统安装配套 1项 2、采购预算: 人民币630,000.00元 3、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但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应无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记录,三年内应无相关处罚记录,并出具相关保证声明; 3、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4、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的经营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5、投标产品必须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所进行的注册检验,并出具注册检验的《检测报告》(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6、提供投标产品经省级(或以上)药监部门复核备案的注册产品标准(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7、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30日9: 00起至2015年5月7日17: 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注14: 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19日下午15: 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普宁华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 普宁市 采购人联系人: 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0663-21222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 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663-8275779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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