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0632-1541HW2I0339/0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 全自动血液凝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 血沉分析仪 | 1套 | | | 低速离心机 | 1套 | | 注: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交货地点: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项目现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近两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 147951527391 联系人: 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联系电话: 0351-7882992-8803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5月2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 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联系地址: 平阳路北园街2号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13994266386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 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电话及传真: 0351-7882992-8803 邮编: 030006 |